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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 9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、本公司經民國99年3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於本年度辦 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,000,000股,每股面額10元,計現金增資 30,000,000元。二、依公司法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 事項公告於后:(一)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:增資前實收資 本額為新台幣384,999,930元整,共分為38,499,930股,每股面額 新台幣壹拾元,為記名普通股。(二)發行新股總數、每股金額暨 其他發行條件:1.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,000,000股,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,以每股25元溢價發行,除保留發行總數10%計 300,000股由員工認購外,其餘2,700,000股由原股東每仟股認購 70.129股優先認購,認購不足之畸零股份,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拼湊。如股東或員工於限期內未認購繳款者 或股東、員工認購不足部分,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 購之。2.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。 (三)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:增資後實收股本 總額為新台幣414,999,930元整,共分為41,499,930股,每股面額 新台幣壹拾元,均為記名式普通股。(四)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 :自民國99年4月23日至民國99年4月26日。(五)現金增資催繳期 限為:99年4月27日起至99年5月27日止。(六)原股東及員工請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奉之認股繳款書至指定銀行繳款,凡4月23 日前未收到繳款書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:元大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(地址: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,電話 :【(02)2586-5859】辦理補發認股繳款通知書並至代收股款銀 行辦理認股繳款手續,逾期未繳款者,視為放棄。(七)代收股款 銀行: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全省各地分行。三、茲經董事會決議訂 99年4月28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,依法自99年4月13日起至99 年4月17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,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 過戶登記者,務請於99年4月12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(以 郵戳為憑)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(地址: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,電話:【(02)2586 -5859】,辦理股票過戶事宜。四、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 登記後一個月內配發予各股東,屆時將另行寄發領股通知書。 五、特此公告。 【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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